7月30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于昨日正式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中国首次以专项立法形式系统规制网络暴力行为,其中专门针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放大网络暴力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承担主动识别、追踪和报告义务。
草案核心要点
1. AI 欺凌纳入平台强制监控
草案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
- 核验用户真实身份:用户须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发帖或使用即时通讯服务
- 识别并追踪 AI 生成内容:平台必须监测、追踪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或传播的网络暴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I 深度伪造(deepfake)视频、AI 生成的不雅图像、利用大语言模型批量生成的侮辱性评论等
- 删除与报告:发现上述内容后须及时删除、屏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风险
这一条款标志着监管重心从「模型备案/内容标识」向「平台对具体伤害结果负责」的实质性转变。
2. 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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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罚款 1000 万元,可责令关闭网站、下架 App 或吊销营业执照 |
| 罚款 10 万元至 200 万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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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境外适用
草案具有域外效力——境外组织或个人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网络暴力的,同样适用本法。这对跨境 AI 服务平台(如社交媒体、AI 聊天应用)提出合规新要求。
4. 校园网暴纳入教育体系
要求学校将反网络暴力教育纳入课程内容,从源头提升青少年防治意识。
5. 保护合法言论
草案明确将以下行为排除在「网络暴力」定义之外,不受本法打击:依法举报犯罪、行使舆论监督、正当批评、核实信息。
立法背景
此次立法是近年来网信领域一系列 AI 治理法规的最新一环:
- 2025 年:《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 2026 年 4 月:《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7 月 15 日施行)
- 2026 年 4 月起:「清朗·整治 AI 应用乱象」专项行动
反网络暴力法草案首次将以上碎片化的治理要求整合为系统性法律框架,特别是在 AI 技术快速渗透社交场景的背景下,填补了「利用 AI 实施人身攻击、造谣、恶意篡改」场景的执法盲区。
下一步
征求意见期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28 日,公众可通过网信办官网提交反馈意见。草案经审议通过后将成为正式法律,具体技术识别标准、申诉与人工复核机制预计在后续配套细则中进一步明确。